升级会员,享受更多服务
• 获取更精准的招标信息推送 • 优先查看最新招标公告 • 专属客服一对一服务
客服热线:1391085759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
发布时间 2025-04-30 项目编号 详见内容
招标预算 详见内容 资质要求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采购规模走势
采购规模走势

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按月度提供全国近一年的采购中标金额的变化趋势分布情况。您可以通过分析结果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投标活动。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方式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报名单位
潜在报名单位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报名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通过分析潜在报名单位调整自己的投标计划。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潜在中标人
  潜在中标人

根据类似项目的历史中标数量、中标金额等综合评定企业竞争力,预测潜在中标的单位,提供排名前三的企业。您可以对潜在中标单位做出针对性的准备。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招标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查看
  • 累计招标金额:查看
代理单位 仅限付费会员查看
  • 联系人:查看
      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提供招标/代理/中标单位的联系方式,可自主联系沟通。

    使用方法:

    安华招标网钻石会员以上可以查看,
    详情咨询:400-1665-567

  • 相关项目:查看
  • 合作业主数量:查看

【雄安新区】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标识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河北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标识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已由河北【已隐藏】改革发展局以《河北【已隐藏】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5〕8号)、《关于变更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开发建设主体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雄安【已隐藏】,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已隐藏】,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北雄安【已隐藏】,招标代理机构【已隐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学城疏解配套二期项目标识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已隐藏】起步区第五组团北部。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000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4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街、产业办公、酒店、幼儿园、地下车库、地下储藏间、配建公服配套【已隐藏】、【已隐藏】、【已隐藏】等)、【已隐藏】、汇聚机房等)、配建绿地、【已隐藏】等。最终面积以正式规划条件和方案设计为准。2.3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1.34亿元,本招标项目估算价约 150万元。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室内外环境标识系统设计(不含酒店业态建筑内部及楼体字的标识设计),【已隐藏】建筑内、外范围内导视系统、logo优化/设计、大区大门和配套的室内标识、建筑外部标识、景观标识、公园标识、地库标识导览系统、交安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2.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指示为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专项设计服务业绩。注:以上设计服务业绩包括标识专项设计或咨询服务业绩。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主持过1个合同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专项设计服务业绩。注:以上设计服务业绩包括标识专项设计或咨询服务业绩。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已隐藏】 / 机构【已隐藏】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已隐藏】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已隐藏】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已隐藏】;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已隐藏】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已隐藏】;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隐藏】;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隐藏】;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已隐藏】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已隐藏】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已隐藏】;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已隐藏】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已隐藏】雄安【已隐藏】(【已隐藏】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u.投标人被“【已隐藏】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已隐藏】相关部门列入河北【已隐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y.在【已隐藏】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z.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p项修改为本条);A.以上t、u、v、w、x、y、z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z条要求为准;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信息来源、在线报名或附件获取,请登*网址:http://www.biaojuhui.com/Search/china/detail/id120636042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付费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910857593

邮箱:419542937@qq.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