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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乌鲁木齐广告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新疆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450万元(含税)。1.2招标内容【已隐藏】【已隐藏】广告设计等服务采购,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广告设计交付期:接到广告设计需求后3天内提供设计交付初稿。广告制作交货期:接到广告制作需求后5天内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已隐藏】。本项目划分为3个份额,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成为一个份额的成交人。本项目成交投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份额划分情况详见下表:份额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份额占比50%,份额预估采购金额225万元(含税);份额二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份额占比30%,份额预估采购金额135万元(含税);份额三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份额占比20%,份额预估采购金额90万元(含税)。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2026年乌鲁木齐广告设计制作项目广告设计制作-4245283.02乌鲁木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已隐藏】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个。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已隐藏】,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已隐藏】,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已隐藏】;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已隐藏】、澳门、【已隐藏】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已隐藏】多表决权)的企业【已隐藏】。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4年4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30日(含)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2.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已隐藏】(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已隐藏】(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4)投标人若为非企业【已隐藏】,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已隐藏】;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已隐藏】。【已隐藏】径【已隐藏】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2)国家企业【已隐藏】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已隐藏】。2.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2.1.8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投标,同时若中选则取消中标资格。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已隐藏】;(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已隐藏】,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已隐藏】(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隐藏】;(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隐藏】;(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已隐藏】;(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已隐藏】【已隐藏】,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已隐藏】;(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已隐藏】,参与其原任职单位【已隐藏】;(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2.3.【已隐藏】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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