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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鹭岛城管形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地区:福建 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6

项目概况  提升鹭岛城管形象【已隐藏】【已隐藏】,并于2026年09月0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THXM087  项目名称:提升鹭岛城管形象项目  项目控制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提升鹭岛城管形象项目,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完成本项目所有活动的时间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以及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5.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磋商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选择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以上序号5、6、7资格条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诺制”,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响应无效。【已隐藏】:磋商小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已隐藏】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已隐藏】原因导致查无磋商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已隐藏】发现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磋商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已隐藏】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已隐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已隐藏】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已隐藏】  联系方式:陈小姐 【已隐藏】  2.采购代理机构【已隐藏】  名 称:【已隐藏】  地 址【已隐藏】  联系方式:黄小姐 【已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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